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3-13 劳动纠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从2012年4月28日开始实施。

一. 实施日期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2年4月28日公布施行。这是一项专门为了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特殊权益而制定的规定。

二. 规定目的

  • 该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从而保护女职工的健康。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三. 具体内容

  • 规定中详细列明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遵守这些规定,将禁忌从事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时期的特殊保护义务,如减轻劳动量、安排休息时间、提供哺乳时间等。

综上所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12年4月28日起开始实施,这是一项对女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