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养人不是申请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受养人的定义与角色
- 受养人,简单理解,就是被赡养的人。在香港的入境政策中,受养人是指依靠在港居住的近亲生活的符合资格的人士。这包括配偶、18岁以下未婚子女等。
- 受养人申请是要求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则一般是通过香港优才、专才、高才、留学等方式获得香港身份的人。
二. 申请人与受养人的关系
- 申请人是指那些通过香港优才、专才、高才通或留学等计划申请香港身份的人。
- 受养人是申请人的随行家庭成员,他们不是申请人本身,而是依靠申请人(即保证人)在香港生活。
三. 受养人的申请流程
- 受养人的申请可以与申请人的申请一并递交,也可以在申请人获批后单独递交。
- 如果一并递交,受养人将与申请人同步获得香港身份;如果单独递交,则需要在申请人获批并提供在港的住所证明后,受养人才能获得身份。
四. 实例说明
- 例如,一个家庭中的父亲通过香港优才计划申请香港身份,他的妻子和未满18岁的子女就可以作为受养人一同申请。在这个例子中,父亲是申请人,而妻子和子女是受养人。
综上所述,受养人不是申请人,而是申请人的随行家庭成员,他们依靠申请人在香港生活,并可以通过与申请人的申请一并递交或单独递交来获得香港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