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与赠予有何区别-唐建根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婚姻家庭

赠与与赠予的主要区别在于语言的性质、成立的条件及法律效应等方面。以下是详细解释:

  1. 语言性质的区别:

    • 赠与:是法律用语,代表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它要求双方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通过法律程序,如签订赠与合同来完成。
    • 赠予:则是文学用语,并非法律术语。它更多地指的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的行为,强调的是单方面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明确接受。
  2. 成立条件的区别:

    • 赠与: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即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愿,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则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 赠予:只需要赠予方单方面的给予,不需要考虑受赠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赠予行为即可成立。
  3. 法律效应的区别:

    • 赠与:由于是法律用语,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如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
    • 赠予:由于是文学用语,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明确定义。因此,赠予行为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应,除非双方以其他方式(如签订赠与合同)来明确其法律关系。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这一点也体现了赠与行为在法律上的严谨性和可撤销性。

综上所述,赠与与赠予在语言的性质、成立的条件及法律效应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哪个词汇,并明确其法律含义和后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