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经商办企业是违法的。具体来说:
法规禁止: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适用范围:该规定不仅适用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还适用于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以及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这意味着,不仅高层管理人员,凡是对国有资产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都受到这一规定的约束。
家属经商限制:此外,根据同一规定的第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也不得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这进一步限制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家属的经商行为。
违规后果:对于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分,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开除公职或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经商办企业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也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利益。因此,建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要从事任何违规的经商活动。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