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稳岗返还资金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李旻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劳动纠纷

失业稳岗返还资金主要依据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以及具体地方如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参保企业如果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一般按5.5%计算),对于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同时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且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等条件,那么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支出。返还的比例根据企业类型有所不同,大型企业一般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则按不超过60%返还。

此外,这些政策还采用了“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进一步简化了企业的申请流程,提高了政策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总的来说,失业稳岗返还资金是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为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助力提升职业技能而设立的一项惠企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并使用这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