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残疾鉴定中并不直接包含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判定。人身损害残疾鉴定主要是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标准,对受害者的伤残程度进行等级鉴定,以作为计算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依据。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判定,则通常是在工伤或职业病的情况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
具体来说,在工伤或职业病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该委员会会根据劳动者的伤残情况、治疗情况、康复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并作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等鉴定结论。这些结论将作为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安排工作、退出工作岗位等的重要依据。
因此,如果需要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判定,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