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单位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举办资金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
一. 公有制单位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 举办资金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这意味着,如果公有制单位出资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出资比例应当符合这一政策规定,确保非国有资产的份额达到要求。
例如,如果一个公有制单位计划出资100万元举办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那么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资金(即66.67万元)需要来自非国有资产,以满足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公有制单位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在出资时需注意非国有资产份额的比例要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