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十四条的内容为:下级对上级应当做到:
该条令规定了下级对上级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持有的态度,是公安机关内部关系中的重要准则。如有关于该条令的具体应用或相关法律问题的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