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 股东会决议由名义股东签署还是实际股东签署-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公司事务

关于“股权代持中股东会决议由名义股东签署还是实际股东签署”的问题,结论是因情况而异,具体分析如下:

  1. 如果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未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确认:

    •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无权参加股东会会议。对外而言,名义股东就是公司股东,因此股东会决议应由名义股东签署。
  2. 如果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确认:

    • 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听取实际出资人的意见。股权代持中,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名义股东应当按照实际出资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包括按照实际出资人的意思表示发表决策意见。因此,股东会决议虽然可能由名义股东签署,但实际上是按照实际出资人的意思来决定的。

综上所述,股权代持中股东会决议的签署方需根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是否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确认来确定。在未得到确认时,由名义股东签署;在得到确认后,虽然可能仍由名义股东签署,但决策应体现实际出资人的意思。如果您在此方面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