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保密违规行为共包括十三种具体情形。以下是这些违规行为的详细列举: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这是指通过窃取、骗取、抢夺、购买等非法途径和手段获取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国家秘密载体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发或装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买卖、转送或销毁。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这种传递方式缺乏必要的保密措施,容易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
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秘密的出境管理要求。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未经授权,擅自复制、记录或存储国家秘密是违法的。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私人交往和通信中不应涉及国家秘密,以确保秘密的安全。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在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上传递国家秘密时,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涉密系统和设备接入公共网络必须遵守严格的保密规定。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信息交换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非涉密系统和设备不得用于存储或处理国家秘密。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这种行为会破坏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退出使用的涉密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处理。
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未明确列举但违反《保密法》规定的情形。
我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