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借条一般不会变成诈骗罪,但特定情况下可能构成诈骗罪。
一般情况:写了借条通常意味着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借款人有借款的意愿,并打算日后还款。这种情况下,即使后来因各种原因无法还款,也只是构成民事借贷纠纷,而不属于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有借条的情况下,若借款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一般不构成诈骗罪。
特殊情况:然而,如果借款人在写借条时就存有诈骗的故意,比如自身根本没有借款能力,却虚构借款用途骗取他人钱财并出具借条,或者拿到钱后肆意挥霍、拒不归还等,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判断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的故意以及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如果借款人以写借条为幌子,一开始就不打算还钱,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即使有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综上所述,写了借条本身并不会变成诈骗罪,但如果在借款时就存有诈骗的故意,并实施了诈骗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应谨慎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以避免遭受诈骗。如果遇到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