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既法条竞合又想象竞合。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是刑法中处理一行为触犯多罪名情况的两种不同原则,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区别,不能同时适用。
想象竞合:
- 定义: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以一个主观故意实施一种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或更多个没有包容关系的罪名。
- 特点:一个行为造成多种危害结果,各罪名之间不存在包容或交叉关系,从一重罪处罚。
- 举例:如甲为杀害乙而开枪,子弹同时打死乙并损坏旁边珍贵文物。甲的行为既构成故意杀人罪,也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但两罪名间无包容关系,故按较重的故意杀人罪处罚。
法条竞合:
- 定义: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具有包容或交叉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
- 特点:一个行为符合多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各法条之间存在包容或交叉关系,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等原则选择适用法条。
- 举例:如丁通过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既构成保险诈骗罪,也构成合同诈骗罪。两者间存在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以保险诈骗罪定罪。
综上所述,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在定义、特点及法律适用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一个犯罪行为不能同时被认定为既属于想象竞合又属于法条竞合。在实际案件中,应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触犯的法条关系,准确判断并适用相应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