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 但有违约情形的 可以申报债权吗-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合同纠纷

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有违约情形时,可以申报债权。

详细分析如下: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并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法律事务。当破产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时,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那么因此产生的债权是可以进行申报的。

  1. 债权申报的资格:

    •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对破产企业享有债权的人都有权进行债权申报。这包括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债权。
  2. 违约债权的处理:

    • 如果破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破产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因此产生债权。
    • 这种因违约而产生的债权,与破产企业的其他债权一样,都需要在破产程序中进行申报和确认。
  3. 申报债权的程序:

    • 债权人需要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
    • 破产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债权申报的意义:

    •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 通过债权申报,债权人可以确保自己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

综上所述,破产管理人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约情形,因此产生的债权是可以进行申报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及时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并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