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 个人的姓名 肖像 名誉 荣誉 隐私等个人信息受-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侵权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具体来说:

  1.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名誉权: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4. 荣誉权:自然人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5.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个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个人信息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犯这些权利。如有相关侵权行为发生,受害人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