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哪条规定不允许停电停水-黄钊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房产纠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具体来说: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一条款直接禁止了物业公司采用影响业主基本生活的手段来催缴费用。
  2. 法律解释:

    • 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物业服务人必须依法提供服务,并不得采取极端方式来催交物业费。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因此被法律明确禁止。
  3. 实践应用:

    • 如果物业公司擅自采取了停止供电、供水等影响业主基本生活的措施,业主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物业公司也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停水电以催交物业费。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均构成对业主权益的侵害,业主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