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路交通法扣分-汤伟勤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交通事故

交通法扣分规则是道路交通管理中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记分管理的制度,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累积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驾驶员将面临驾驶证扣留及重新学习与考试。以下是具体的扣分标准:

一、一次记12分的行为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及以上)。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4.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
  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6.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7. 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8. 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
  9. 长途驾驶未按规定休息。

二、一次记6分的行为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 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3.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与12分条款不重复)。
  4.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
  5.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特定情况下)。
  6. 载运危险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采取安全措施。
  7.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时未休息。
  8.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9. 闯红灯。
  10. 副驾驶乘坐不满14周岁人员。

三、一次记3分的行为

  1.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
  2. 驾驶除公路客运车辆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3.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与6分条款不重复)。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5.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6.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7.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8.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
  9.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0. 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2. 行驶中拨打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一次记2分的行为

  1. 驾驶除公路客运车辆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2.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3.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4.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5.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6.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7. 未戴头盔驾驶摩托车。
  8. 高速公路上未系安全带。
  9. 校车相关违规行为。

五、一次记1分的行为

  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 不按规定会车。
  3.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5. 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6. 副驾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法导致的扣分和相应法律后果。如有任何关于交通法扣分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