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行医的法律条文-曾庆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医疗纠纷

构成非法行医的法律条文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非法行医的刑事责任。

二. 相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此条款规定了医疗机构执业的许可制度,是判断非法行医的重要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细化了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如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等情形,均属于非法行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条款规定了非法行医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构成非法行医的法律条文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中,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法律体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