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格法律规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这是“禁止放高利贷”首次明确写入我国法律条文,从基本民事法律层面确立了高利贷的非法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对民间借贷的利率进行了具体规定,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这些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对高利贷行为的法律约束。
在刑事法律方面,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未直接设立“放高利贷”罪名,但高利贷行为可能触犯的其他罪名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例如,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高利贷活动中还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
另外,《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进一步明确了非法放贷行为的刑事责任标准,为打击高利贷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综上所述,我国对高利贷的法律规制体系是全面而严格的,从事借贷活动时,应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借贷行为的合法性,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如果您遭受了高利贷的侵害,也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