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出的“婚前老公借出去的钱,买车时候还了钱,买了车,又让承担债务是否成立”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婚前债务与婚后财产的关系:
- 婚前老公借出去的钱,属于他婚前的个人债权。
- 买车时如果使用了这笔还款作为购车资金,那么这部分资金在性质上仍然属于婚前财产的转化形式。
- 婚后要求你承担这笔债务,从法律上讲,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笔债务是婚前的,且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
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债务。
- 在你的情况下,由于这笔债务是婚前产生的,且并未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
- 如果双方后续涉及离婚财产分割,这笔债务不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 你无需承担这笔婚前债务,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
综上所述,婚前老公借出去的钱,在买车时还了钱并买了车,之后要求你承担这笔债务是不成立的。这笔债务属于他婚前的个人债务,与你无关。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