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 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 霸王条款-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侵权纠纷

“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这一条款若被认定为霸王条款,则自始无效,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物流公司不能据此免除赔偿责任。针对这一问题,分析如下:

一. 霸王条款的认定

  1. 格式条款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此条款为物流公司预先拟定,且在签订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符合格式条款的定义。
  2. 霸王条款的无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若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则该条款无效。此条款中物流公司免除了自己对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的赔偿责任,显然是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因此有可能被认定为霸王条款而无效。

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条款对消费者明显不公平,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三. 赔偿责任的承担

  • 若该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物流公司不能据此免除赔偿责任。在易损易腐货物损坏、腐烂的情况下,物流公司仍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我认为“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这一条款很可能被认定为霸王条款而无效。如你在此类合同中遭遇了此类条款,并因此遭受了损失,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物流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