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公积金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足额的金额,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之一,公司具备法定的义务必须为员工缴纳。
如果公司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之前未缴纳的公积金款项,并且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于劳动者在购房、退休等重要生活方面都有着极为关键的意义,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劳动者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
此外,法律并未规定单位和职工双方可以协商免除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即使劳动合同中有声明不缴纳公积金的条款,该条款也是无效的。对于单位不缴公积金的行为,劳动者不能通过辞职来索要补偿,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司纠正其违法行为,并让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不交公积金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在住房等方面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