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罪名主要包括多种与商业活动相关的犯罪行为,具体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多个条款,且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以下是对商业罪名及管辖机关的详细分析:
一. 商业罪名
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此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此罪。
单位受贿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行贿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此罪。
对单位行贿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构成此罪。
单位行贿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二. 管辖机关
- 对于上述商业罪名,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包括商业犯罪。在发现商业犯罪行为后,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取证等工作,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综上所述,商业罪名涵盖了多种与商业活动相关的犯罪行为,且这些犯罪行为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和侦查。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