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有哪些罪名-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5-08-15 刑事辩护

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繁多,这些罪名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章节中,涵盖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涉企经济犯罪罪名:

  1. 非法经营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这包括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2. 职务侵占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3. 挪用资金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4. 合同诈骗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5.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6. 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及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7. 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

    • 这些罪名分别涉及违反税收管理法规,逃避纳税义务,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
  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此罪。
  9. 其他经济犯罪:

    • 还包括如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

这些罪名只是涉企经济犯罪中的一部分,实际案件中可能涉及更多复杂的罪名和情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防范经济犯罪风险。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专业、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