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38条38条第38条是怎么说的-陶启斌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为你详细解读如下:

核心结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详细解释:

  1. 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 这意味着,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例如,在红灯亮起时,车辆和行人都必须停止通行,等待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2. 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交通信号灯故障或交通事故现场疏导时,交通警察会进行现场指挥。此时,交通警察的指挥具有最高效力,车辆和行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其指挥,以确保道路的安全和有序。
  3. 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的通行原则:

    • 对于一些尚未设置完善交通信号的道路,车辆和行人应自行判断路况,并在确保安全和道路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这要求驾驶者和行人需要更加注意观察周围的路况,合理控制速度和间距,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将面临不记分但罚款20至200元的处罚。
  •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将被记3分,并罚款20至200元。
  •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以及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都将面临5至50元的罚款。

实际案例:

  • 假设你在一个十字路口遇到了红灯,但你觉得路口没有车辆通过,于是选择闯红灯。这时,如果被交警现场抓获,你将面临200元的罚款和驾驶证被扣3分的处罚。这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直接后果。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了车辆和行人在不同交通状况下的通行规则,旨在保障道路的安全和有序。遵守这些规则不仅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责任,也是维护社会和谐与安全的必要条件。如果你有任何关于交通法规的疑问或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