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他人土地种的人是权利人,但具体权利需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基本权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这意味着,包他人土地种的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可以占有该土地,并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从而取得收益。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内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进一步明确了包他人土地种的人,在承包期限内,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三. 权利的具体表现
- 包他人土地种的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以自主决定种植何种作物、如何经营以及如何处置产品,这是其作为权利人的具体体现。
-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方还享有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权利。但这些权利的行使,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综上所述,包他人土地种的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是权利人,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范围需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