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伤残后续治疗费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一. 工伤情况下的后续治疗费承担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包括后续治疗费用,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 特殊情况下的支付:若工伤职工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 非工伤情况下的后续治疗费承担
- 若由他人致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后续治疗费应由致害人承担。
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首先明确伤残是否由工伤导致,以确定后续治疗费的承担主体。如为工伤,则直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非工伤,则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致害人主张赔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