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将举证提纲给被告人并不违规。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同时,该法第三十八条还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二. 分析说明
- 举证提纲的性质:举证提纲是辩护律师为了准备辩护而制定的一份关于如何举证、如何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计划和要点。它并不属于证据本身,也不涉及对证据的隐匿、毁灭、伪造或串供。
- 律师与被告人的沟通:辩护律师有义务与被告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和辩解。将举证提纲给被告人看,是为了让被告人更好地了解辩护策略,配合律师的辩护工作。
- 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辩护律师将举证提纲给被告人看,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只要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不帮助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将举证提纲给被告人看并不违规。这是律师为了更好地进行辩护而与被告人进行的正常沟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