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称谓应根据实际监护关系填写,通常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或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其他监护人”。
一. 监护人称谓的填写原则
填写监护人称谓时,应首先明确谁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则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因此,在填写监护人称谓时,应依据上述顺序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二. 具体填写示例
三. 注意事项
我建议在填写监护人称谓时,务必仔细核对监护关系,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