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回流300万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虚开发票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违法行为。这不仅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还包括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
- 虚开发票回流,即虚开后通过某种方式将资金回流,是虚开发票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 虚开发票回流的法律处罚
-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在本题中,虚开发票回流300万,属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法律处罚。
三. 对单位犯罪的处理
- 如果单位是虚开发票的主体,那么对单位将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回流300万是违法的,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我建议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