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首次颁布时间是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于198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此后,《会计法》经历了多次修订,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工作实际需要。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7年11月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修改后的《会计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现行有效的《会计法》是基于2017年修订的版本。如有关于《会计法》的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