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再审的裁定书是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书,用于表明法院基于自身职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进行再审的决定。以下是一份依职权再审裁定书的撰写指南及示例,供您参考:
撰写指南:
标题:
基本信息:
案件背景:
裁定依据:
裁定结果:
审判人员及日期:
核对信息:
示例(民事裁定书):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依职权对本院案件裁定再审用)
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原审第三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二审上诉人/原审原告×××与二审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 一、本案由本院再审;
##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1:×××
审判员2:×××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示例中的具体内容,如当事人信息、案件背景、裁定依据及结果等,以确保裁定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