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造价可以视为固定总价吗-安笑石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合同纠纷

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造价是否可以视为固定总价,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约定来判断。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固定总价的定义:

    • 固定总价,俗称包干或包死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施工图纸、已经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施工合同价格的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合同。
  2.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

    • 在合同明确约定固定总价时,若工程按合同包干范围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发承包双方在结算工程价款时原则上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不允许以鉴定方式确定工程造价。
    • 若工程未能全部完工,合同对未完工程计价方式有约定的,依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根据相关规定或委托鉴定机构计算出已完工部分价款。
  3. 固定总价合同的调整情况:

    • 固定总价并非绝对不可调整。若工程量出现较大偏差,如业主招标时无施工图、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清单有重大漏项或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等情形,对应的价应予调整。
  4.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第28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这里的固定价应理解为固定总价,即总价范围之内的价格按合同约定来执行,不需要进行鉴定。
  5. 实际判断:

    • 因此,要判断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造价是否可以视为固定总价,需查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为固定总价,以及是否有关于价格调整、工程量变更等情形的具体约定。

综上所述,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造价是否可以视为固定总价,需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约定来综合判断。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