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对停工留薪期规定-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对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我为您详细整理如下:

一、停工留薪期的定义与起算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在此期间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起算,并非按照诊断证明的时间起算。

二、停工留薪期的时长

  1.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 对于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发放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单位不得因职工不工作而拒绝支付其工资。

四、停工留薪期内的劳动关系

  1.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 停工留薪期满,如果工伤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应首先确定停工留薪期是否真的已经届满,并通知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如果工伤职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争议解决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待遇上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包括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停工留薪期与年休假的关系

职工依法享受的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