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函寄给采购人放门卫丢了,应当首先与采购人沟通确认,并要求其进行查找;若无法找回,可考虑重新提交质疑函,并确保其能妥善收悉;同时,可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与采购人沟通确认
- 在发现质疑函丢失后,第一时间与采购人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在门卫处进行仔细查找。
- 询问采购人是否有收到其他渠道的质疑函或相关通知,以确认质疑函是否已被其他人员取走或误处理。
二. 重新提交质疑函
- 若经过采购人的查找,仍无法找回质疑函,那么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应当考虑重新准备并提交质疑函。
- 在重新提交时,建议选择更为可靠的方式,如直接送达采购人手中,或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具有追踪功能的方式寄送,以确保质疑函能够妥善收悉。
三. 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 如果质疑函的丢失是由于采购人或门卫的过失造成的,那么可以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 在此过程中,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与采购人的通话记录、门卫的监控录像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进行的法律程序。
四. 法律依据
- 虽然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质疑函丢失的处理方式,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有义务确保收到的质疑函得到妥善处理,若因其过失导致质疑函丢失,则可能构成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
我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与采购人进行积极沟通,并尽量通过可靠的方式重新提交质疑函。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