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对施工地点的约定,可以被视为合同履行地。具体分析如下:
在承揽合同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遵循一定的规则。首先,如果合同中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那么应当从其约定,即施工地点若被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则该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也有所体现,即合同履行地的确认首先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
其次,若合同未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则一般以加工行为地作为合同履行地。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给付报酬的,接受报酬一方所在地也可视为履行地。此外,如果合同涉及运输,运输的始发地或目的地也可能根据运输费用的承担方来确定为合同履行地。
综上所述,承揽合同对施工地点的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会被视为合同履行地。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有任何关于承揽合同履行地的疑问或争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