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清偿债务注销公司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吗-叶海鹏律师|法行宝
2025-07-12 经济纠纷

公司未清偿债务即注销,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举旨在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举个例子,如果某公司欠债未还,然后未经清算就注销了,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就会支持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因此,公司未清偿债务即注销,股东是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这也提醒了公司股东,在注销公司前,必须依法进行清算,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否则可能会面临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风险。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