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拿不到钱,应起诉出票人或者承兑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出票人或者承兑人为被告
在商业承兑汇票中,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承兑人则在汇票上明确表示愿意承担付款责任。因此,当持票人无法从商业承兑中获取款项时,可以依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以出票人或者承兑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同时,该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生活实例:假设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B公司作为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时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但被告知账户余额不足无法付款。此时,B公司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以A公司(出票人)或承兑银行(承兑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汇票金额。
二. 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在提起诉讼前,持票人应确保已按照汇票的要求进行了提示付款,并保留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汇票原件、拒绝付款的证明等。这些证据将在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
三. 诉讼程序
持票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诉讼程序的要求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在诉讼过程中,持票人应充分陈述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辩论。
我建议:在商业承兑汇票纠纷中,持票人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