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给第三者的钱能不能追回-许仙凤律师|法行宝
2025-03-08 婚姻家庭

婚姻内给第三者的钱能追回。

一. 分析说明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决定如何处置这些财产。
  2. 擅自赠与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它不仅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和尊重的义务,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3. 赠与行为的性质:由于这种擅自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因此,另一方完全有权要求追回被赠与的财产。这种追回是基于赠与行为的无效性,而非基于赠与合同的撤销。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婚姻内给第三者的钱是能追回的,因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是无效的。另一方有权基于赠与行为的无效性要求追回被赠与的财产。我建议您及时采取措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赠与的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