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应由省属国有企业的哪个部门追责-周定国律师|法行宝
2025-07-12 公司事务

对于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应由哪个部门追责的问题,我可以给出明确的答复。

一般来说,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应由省国资委设立的综合监督处或省属企业本级的综合监督部门来追责。具体来说:

  1. 省国资委层面的追责部门:

    •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如《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国资委设立了综合监督处,专司监督追责问责职能。同时,还成立了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也设在综合监督处,统筹承担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2. 省属企业本级层面的追责部门:

    • 省属企业本级原则上要设立综合监督部门,或者在履行监督追责问责职能的部门加挂综合监督部门牌子,来承担责任追究日常工作。这些部门将负责具体的追责工作,包括受理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分类处置,以及按规定组织核查等。

综上所述,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的追责工作主要由省国资委的综合监督处或省属企业本级的综合监督部门来负责。这些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规经营投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以促进省属企业的持续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