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骨折了 做伤残鉴定10级 对方说我骨质疏松 对鉴定有影响吗-孟令彬律师|法行宝
2025-07-11 交通事故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被车撞骨折了,做伤残鉴定10级,对方说我骨质疏松对鉴定有影响吗”,我给出如下分析:

结论前置:骨质疏松这一病症对于骨折的产生有重要影响,在伤残鉴定中,若伤者存在骨质疏松,可能会影响鉴定结果,具体需根据案情调查结果、外力作用大小及骨质疏松程度综合评估。

分析说明:

  1. 骨质疏松与骨折的关系:

    • 骨质疏松症是一种以骨量低、骨组织微结构损坏,导致骨骼脆性增加乃至易发生骨折为特征的全身性骨病。
    • 骨质疏松对于骨折的产生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在中老年人中更为常见。
  2. 法医学鉴定中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 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鉴定。
    • 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应依据相关标准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
    • 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即损伤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只说明因果关系。
  3. 骨质疏松在伤残鉴定中的具体影响:

    • 若案情清楚,外伤作用较大,即使作用于正常健康人也会发生骨折,则无论是否存在骨质疏松症,均应依据相关标准评定损伤程度。
    • 若案情清楚,外力作用大小不明确,则需根据骨密度检测结果来判断。若骨密度正常,则依据标准进行损伤程度评定;若骨密度在骨质疏松症诊断范围内,则应依据标准条款降级评定。
    • 若案情清楚,外力作用轻微,且骨密度检测结果在骨质疏松症诊断范围内,则该骨折属于骨质疏松症占主要作用的情况,此时不宜依据标准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4. 实际案例中的考量:

    • 在具体案件中,如果伤者为绝经后妇女或50岁以上男性,且施加的外力确实轻微,同时后期相关检查表明伤者患有骨质疏松等疾病,那么法医学鉴定中不应忽视骨质疏松对于骨折的影响。

总结: 因此,骨质疏松对伤残鉴定结果确实可能产生影响。在鉴定过程中,会综合考虑案情、外力作用大小以及骨质疏松程度等因素来评估损伤程度。如果您对此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