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在立案前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调解的可行性:在诈骗案件立案之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就赔偿等事项自愿达成一致,进行和解是完全可行的。这种和解属于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并就财物返还、损失赔偿等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诈骗方能够按照协议履行,满足被害人的要求,那么被害人可以选择不报案,司法机关也不会主动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调解的局限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如果诈骗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那么司法机关在发现后仍然有可能立案追诉。这是因为诈骗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还可能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司法机关有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因此,是否立案最终还是要由司法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决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公诉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并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这通常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犯罪案件。
综上所述,诈骗在立案前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但这种调解并不能完全阻止司法机关的立案追诉。如果诈骗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那么司法机关仍然有可能依法进行追诉。因此,在面临诈骗问题时,建议被害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