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和解了,不一定能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能否开具,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刑事和解的性质:
- 刑事和解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 刑事和解并不意味着犯罪记录被消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仍然可能记录在案。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条件:
- 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用于证实当事人在一定时期内没有犯罪行为。
- 只有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免予刑事处罚)的人才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 对于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也属于有犯罪记录,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刑事和解后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影响:
-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和解后被法院判定有罪,即使未受到实际刑罚或受到的是较轻的刑罚,其犯罪记录仍然存在,因此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和解后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且该决定没有被撤销或变更,那么从法律程序上看,其并未被判定有罪,理论上可能符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但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操作。
综上所述,刑事立案后和解了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能否开具,需要依据司法机关的最终认定结果及相关规定来确定。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案件情况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