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结账不开发票是违法的。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无论是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还是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只要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并收取款项,收款方就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餐馆作为提供餐饮服务并收取顾客款项的经营主体,有明确的法律义务在顾客消费后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一方面可能偷逃了应缴纳的税款,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另一方面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消费者无法凭发票进行合法的消费记录、报销等。如果餐馆拒绝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罚款等处罚。
因此,作为消费者,在就餐时应该主动向餐馆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如果遇到餐馆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税收秩序。在举报时,建议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如餐馆的名称、地址、消费时间、消费金额以及拒绝开具发票的具体情况等,以便税务部门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