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零二五婚姻法规定-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5-03-06 婚姻家庭

2025年国家婚姻法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以下是部分重点内容的解读:

一. 关于婚姻效力的规定

  1.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若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配偶已死亡,被告抗辩后一婚姻转为有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2.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二. 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1.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若能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可请求法院撤销相关条款,法院将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予以支持。
  2. 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且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按各自所得和共同出资等情况进行分割。
  3.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时对房屋归属或分割有争议的,法院将结合多种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及是否补偿。

三. 关于夫妻财产权益的保护

  1.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在网络直播平台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的,可认定为“挥霍”,另一方有权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在离婚时少分或不分。
  2. 夫妻一方若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另一方可主张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四. 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

  1. 夫妻分居或离婚诉讼中,一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法院可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明确暂时直接抚养方有协助另一方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
  2. 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若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法院将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五. 其他重要规定

  1.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离婚后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2. 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请求撤销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同意的除外。

这些规定旨在更明确地界定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弱势一方的权益,以及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