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开的规定有哪些-李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11 公司事务

政企分开的规定主要涉及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和移交,以下是相关的详细规定:

一、总体要求

  1. 工作目标: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通常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2017年底前)。

  2. 工作要求:

    • 坚持政企分开,将国有企业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 实行专业化管理,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 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二、主要任务

  1. 市政设施移交范围:

    • 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如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 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承担生活供水、供热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方政府管理。
  2. 市政设施移交程序:

    • 由国有企业向市县政府提出申请,市县政府在规定时间内明确具体接收部门或单位。
    • 移交接收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方案,办理移交接收事项。
  3. 社区管理职能移交:

    •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市县政府负责。
    • 已经建立的职工家属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企业完全脱钩。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工作。

  2. 落实企业责任: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动所属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工作。

  3. 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4. 加强督促指导: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指导,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政企分开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剥离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专业化管理和减轻企业负担的目标。如果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