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三条内容-许学斌律师|法行宝
2025-03-06 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的内容是关于居民身份证的查验和核对相关信息的规定。具体条文如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

  • 公民在进行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情形下,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此条款明确规定了公民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出示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并强调了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