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被车撞死,对方只买了交强险,则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自行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一.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顺序
- 交强险先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意味着,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 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若交强险的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且对方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那么剩余部分应由侵权人(即造成事故的车主或驾驶员)自行承担。
二. 交强险责任限额
-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通常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具体限额数值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但通常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
三. 实际赔偿操作
-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方或其家属需要首先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确定赔偿金额。若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赔付。
- 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受害方或其家属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对方只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若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应首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则由侵权人自行承担。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