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无第三十条的具体规定。你可能是想询问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某个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如果你具体想了解的是某个法律法规或规章中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第三十条内容,我建议你直接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原文,因为不同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中,条款的编号和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