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规定如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刑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条款规定了单位犯罪时的处罚方式,既对单位进行罚金处罚,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个人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条款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可以减少损害结果发生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体现了法律对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鼓励。
我建议你在了解这一法条时,也要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法律规定,如《刑法》中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以便更全面地理解这一法条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