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业主权益受损的有关条款-聂玉冰律师|法行宝
2025-03-05 房产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业主权益受损的有关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撤销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 条款内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实例说明:如果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违反了法律法规或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决定增加不合理的物业费用,受影响的业主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

二. 业主对侵权行为的请求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 条款内容: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实例说明: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导致业主的合法权益受损,或者业主的专有部分被他人非法侵占,业主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三.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与收益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
  • 条款内容: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归业主共有。
  • 实例说明: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将共有部分(如电梯广告位)出租并独占收益,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归还收益。

四. 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业主知情权的规定。
  • 条款内容:业主有权了解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等。
  • 实例说明: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公布相关信息,业主有权要求其公开并接受监督。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业主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当业主的合法权益受损时,业主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权、共同管理权与收益权以及知情权与监督权等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建议业主在权益受损时,首先尝试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